【圆明网】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女大法弟子,初得法时只有二十来岁,当时家人及亲戚共十多人修炼,但我们都没有走入到整体中去,只是在家里一起炼功,所以我的修炼状态一直是松松散散的,但大法在我心里已经扎根,以至于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,我从没想过要放弃修炼。
九九年邪恶疯狂迫害大法之后,我被非法判刑一次,除了我和一位亲人还修炼,其余的人都不修了。二零零八年,我在黑窝里认识的一位同修,她总联系我让我上学法小组,从那之后,我才真正的溶入到整体中,上学法小组,与同修配合救人。
一、放下自我 修心性
师父说:“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。”“你长功的时候,层次高的可以看到你那个执著心、那个物质去掉了,在头顶上就会生出一个尺度来。”[1]我悟到:修炼、提高层次的关键就是去掉人的执著心,所以遇到矛盾一定要向内找执著心,一点一点的深入的找,就会找到那个执著心,找到问题的根源,進而去掉那个执著心才能提高上来。
(一)真正放下的时候,又得到了
我们家有两套房子,我和父母住一套,我姊妹家给我父母一部份钱,就住了另一套房子,实际这样对我不是很公平,我心里有一段时间不舒服,有时言语上也能表现出来,后来就想修炼人应该多为别人着想,不能与人计较,更不能有不平衡的心,大家都能好好的过日子就行了,心里就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了,这样家里亲戚都看在眼里,知道我不争不抢,间接的证实了法。
后来因缘际遇,我也有了自己的房子,亲戚们都为我高兴。真正放下的时候,又得到了。
(二)参加学法小组 放下自我
我有几个学法小组,每个学法小组偶尔都会有不同的矛盾,甚至有时矛盾是很尖锐的。但是我有一个好习惯,无论当时矛盾多激烈,过后肯定会向内找自己的问题,所以与同修没有产生间隔,一直都能坚持上小组学法,有的小组已经坚持很多年了,有的小组一直坚持背法,《转法轮》都背了一多半了。
在找人心的过程中,我找到了妒嫉心、看不上人的心、愿意指责别人的心,再深入找,就是喜欢以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同修,觉的大法弟子就应该这样,就应该那样,你怎么没有这样或那样做呢,实际就是把自己从法中悟到的理作为标准去衡量别人、要求别人。而不是按照宇宙大法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去衡量一件事情,没有完全放下自我,站在同修的角度、同修的修炼状态上去考虑问题。
同修的修炼状态不是我能改变得了的,我只能劝善,具体同修听不听、怎么做,那是她自己的事了。师父说:“我的法身会阻止你,会点化你,一看你老是这样的,也就不管你了,哪有强迫叫人家修炼的?不能够强迫你修、逼着你修。得靠你自己真正去提高的,你不想提高谁也没有办法。”[1]
我悟到,师父的法身都不强迫别人,所以我们只能劝善,不能强迫别人改变,宇宙的理是人想要什么是自己说了算的,强迫别人、要改变别人的想法,就不符合宇宙的理。我一定要修掉那个“自我”,那个“假我”,凡事要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。
二、正念正行 证实法
(一)到公安局拍照
前几年,我地有一同修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,构陷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,都没有在明慧网上曝光任何责任部门的信息。我和这位同修曾经是一个学法小组的,虽然绑架的详细情况我不了解,但我知道绑架她的具体派出所与公安局,我想最紧急的就是曝光恶人的信息,派出所也是归公安局管的,我得想办法先弄到公安局警察的信息,然后上网曝光。
我有一个照像机,可以调焦距的,我就与另一同修商量,到那个公安局,试试能不能照到需要的照片。这样我们俩特意在周末去了公安局。一進大厅门口,看到三道岗把守,第一道岗是门口的门卫警察,第二道岗是在大厅右前侧放了张桌子,桌子后面坐了两个年轻的警察,第三道岗是在桌子后面有一个房间,房间窗口正对着大厅,有一个警察在窗口位置坐着往大厅里看。看此情景,别说照像,到大厅里随便走走恐怕都不行,警察问我们什么事,我们说办身份证的事,之后就离开了。
这是周末,看守如此严格。我们俩商量,既然来了,就别轻易走,傍晚再去。到了晚上六点多钟,发完正念,在公安局门口侧面的位置我们俩又发了挺长时间正念。
这时看到公安局的人都下班了,我们俩手里拎着买的东西,给人感觉象路人似的,又准备了两瓶饮料,由那位同修负责与警察聊天,我负责照像。就这样,我俩第二次来到了公安局,走進大厅门口,只看到一位五十多岁的警察在把门,面相和善,我俩说找不到卫生间,想用下他们这里的卫生间,并且夸赞了公安局如此之大,如此气派。警察爽快同意了,还指给我们卫生间的位置。
这样,去卫生间经过大厅的时候,我看到了大厅墙上贴了很多警察的照片,照片下面写的名字。我俩从卫生间出来,到了大厅门口,看到了守门的警察,我说:你们这儿房子真大,装修的真好,我想好好看看。他说:看吧。这样,我就在大厅里慢慢走着看,同修就与这个警察站在门口聊天。同修给他饮料,他没要。
一会儿,又从外面来了一个人跟守门的警察聊天,同修就在门口的位置站着,因为房子特别大,门口与大厅有一段距离,观察好后,我就开始拍照,多数的照片都集中在大厅里对着门口的位置,这个位置不太隐蔽。说来也巧,我看到在我身体的侧面有一根大柱子,这个大柱子可以挡住我,使守门的警察看不到我。
这时陆续的从楼上下来了四、五个警察,看样子都刚刚洗过澡,在大厅门口侧面的椅子上坐着,虽然离我有一段距离,但能看到我,我就假装慢慢欣赏里面的装修,心想着让他们走。他们陆续的都走了,我就开始拍照,因为照片很多,面积很大,我总共拍了好几张,过程中也看到了守门的警察偶尔往里面看我,但和他讲话的那个人一直没有走,拍得差不多时,同修喊我走,我就收好像机出来了,大约半个多小时、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了。如果没有师父的保护与帮助,怎么可能到公安局的大厅里拍到警察的照片呢。
回家后,我抓紧时间把这个公安局的地址及所有警察名单,都发给了明慧编辑部,更为神奇的是,明慧网把公安局的信息登出后,很快明慧网上又登出了绑架同修的派出所警察名单与电话。我真实的体验到配合的力量是无形的,但这无形的力量却很大。
后来海外同修给派出所警察打电话讲真相,当地同修给派出所、公安局写信,贴不干胶,这样同修整体配合,原来嚣张的气焰,一下子灭火了,派出所所长还跟被迫害同修家人说:“别再给我打电话了。”被迫害同修正念也很足,最后被无罪释放了。
(二)拘留所里不穿马夹
前几年,我因救人被非法关押到了拘留所里。刚去时,我也穿着拘留所里的马夹,当时拘留所里被关押人员都穿的马夹。后来有同修与家属一起来看我们,同修告诉说不应该穿马夹,我也觉的不应该穿马夹。师父说:“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”[2]
机会来了,有一天,队长因为我不背所规,也不值班,就把我关到了严管间。我正好利用这次机会把马夹彻底脱掉了。進入这个房间后,我就把马夹脱掉了,从监控里,队长看到了我的表现,就从喇叭里喊,让我把马夹穿上,房间里都有喇叭,我没穿,她又喊,让同屋的人劝我把马夹穿上,说披上就行了。同屋的四个人就劝我穿上,我说我没有违法,我不穿。
那个队长一看软的不行,就来硬的,就让这个房间的人都站起来,我什么时候穿上马夹,她们才能坐下,屋里的四个人都站起来了,她们有的人就开始说我了,我说你们又没有做错事,为什么要听她的,你们可以不听她的,可是她们不敢坐下。
这时一个年龄最小的有二十来岁,就来到我跟前吓唬我,对我大声说话,让我把马夹穿上,我也没穿,她看我没穿,就对她们说,我就是这两天要出去了,不然我就打她,说完就离开我了。她们四人就站着聊天,我就在心里发正念,清除邪恶的迫害,求师父帮助我化解这个麻烦,我想众生都是为法而来,屋里的几个人都应该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起到正面的作用,应该善待大法弟子,给她们加正念。我还想,拘留所里的工作人员也都是为法而来,也应该对大法弟子起到正面作用,也应该善待大法弟子。
她们站了一会儿,其中年龄最大的那个人说:我又没犯错,为什么要站?我不站了,就坐下了,其余三个人没敢坐下。到了中间吃饭时间,那三个人也都坐下吃饭了,吃好饭后,谁也没站。而我没吃中午饭,我想,警察若再为难我或屋里的其他人,我就绝食。不穿马夹是符合法的,是不配合邪恶的要求,没有错。
到了下午,所里的领导来到这个房间,说了点别的事,就问我为什么中午没吃饭,我说上火吃不下去。又问我为什么不穿马夹,我说我没有违法犯罪,给她们讲了些真相,我还说,我也不是针对拘留所的。她说,没人说你犯罪,来这里就得遵守这里的规定,我说我也不想来这里,是他们迫害我,把我送到这里的,总之我没有犯错,我就不能穿马夹。领导看我不让步,就说,那你不能破坏这里的规定,我说我没有破坏这里的任何规定。我一边和她说话,一边发正念,她最后面带微笑的也没说什么就走了,就是默认了我不穿马夹这件事情,我心里谢谢师父。
有一次,很多被关押人员从这个房间经过,有一个人手指着我吃惊的大声喊,她没穿马夹,其余人都向我看来,我想这也是在证实法,不穿马夹也说明没有错,连队长们都不管。如果没有师父保护,怎么会这么顺利的结束这次麻烦呢。
有一天下午,队长当着所有在押人员的面污蔑法轮功,当时拘留所里只剩下我一个大法弟子了,我不能眼睁睁的看她毒害世人,我就站出来,大喊对她说,法轮大法是正法,不是×教,没有违法。我的声音所有人都能听到,当时还有几个人帮队长说话,我说我没有叫你们炼法轮功,只是告诉你们法轮大法是正法。
到了晚上,所长来到我们屋里,她说是上面让她说的,她就得说,还说炼法轮功今天被抓,明天被抓的,还怎么生活呀,我也是为了她们好。我说,我对你没有什么想法,但是法轮大法是佛法,你告诉她们法轮功不好,她们思想中装着法轮功不好,对她们不好,对你也不好,最后谈的挺好的,她就出去了。房间里的人都挺佩服我的,说我不简单。其实正念都来自于法,都来自于师父的保护,才会有这样的行为与好的结果。
出来后,得知同修们积极的营救我,把派出所里警察的名单与电话发到了明慧网,海外同修就往派出所打电话,“办案”警察说,深夜美国大法弟子也有给他打电话的,什么时候打电话都得接,有规定,必须得接电话,警察也深刻的感受到了迫害大法弟子不是那么简单的事,他们也要承受一定的痛苦,连海外都有人管。
还有同修告诉我家人到派出所要人,还有同修上我家,跟我家人讲真相,还有同修与我家人一起到拘留所看我、接我,同修的配合与善行感动了我的家人。出来后,家人对我态度很好。警察把所有的机器设备都还给了我,从这以后,警察再没骚扰过我。
三、结语
写出此文,旨在证实大法的伟大与超常,如果不修炼大法,我一个生性懦弱、胆小怕事的人,怎么也不会有今天这样一个修炼状态。但是与法对我的要求比,还差得很远,有时主意识不强,不能按照法的要求做,随着执著心走;有时自我很强,不考虑别人,只考虑自己;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。以后,我决心严格要求自己,一思一念要想到法,以法为标准,不负“正法时期大法弟子”的称号。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转法轮》
[2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精進要旨二》〈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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